2月27日,威县检察院第四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波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书记张坤兴主持会议。

 会上,张坤兴代表支部委员会报告了工作,各支部委员作了对照检查发言;支部党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按程序进行了民主评议党员。
张晓波指出,第四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充分,程序规范严谨,每位党员对自身的问题查找到位,取得了很好效果,达到了“互相提醒、红脸出汗、加油鼓劲、推动工作”的预期目的。张晓波对支部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实现目的,达到效果。召开组织生活会的目的是为了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实现统一思想、统一目标、团结协作、共同提高,第四党支部要通过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制定措施、认真整改,以此推动办公室工作取得更好成绩。二是要落实要求,提升站位。召开组织生活会是党章对党支部的工作要求,参加组织生活会是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党支部要严格党内民主生活,树牢规矩意识,严守党规党纪,切实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刻用一名优秀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彰显新时代共产党员的责任和使命担当。三是创新形式,丰富活动。要加强与先进单位、先进党支部学习交流,充分吸收借鉴他们工作经验,解放思想、创新形式,采取党员满意、干警欢迎的方式,把支部活动搞的更加丰富多彩,确保党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是提高标准,履行职责。要充分认识办公室工作的重要性,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沟通枢纽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切实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为全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