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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检察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指导函》,唤醒失职监护人
时间:2022-05-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威县检察院、县妇联、关工委联合建立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积极作用,引导涉案未成年人、失管未成年人的家长全面履行其监护职责,提升家庭教育能力,5月13日上午,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在东夏官村“同心护蕾”家庭教育联合指导工作站向一名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向两名名失管未成年人的家长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函》。


近日,威县检察院在办理小明(化名)涉嫌犯罪的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小明的父母在其成长过程中未能对其进行有效的教育引导和监管,导致小明出现了夜不归宿、出入娱乐场所、早恋等不良行为,小明实施犯罪行为与其家长监管不严有着直接的关系。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发现小虎(化名)和小强(化名)的家长平时忙于工作,对孩子监管不严,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满十六周岁的小虎和小强出现了酗酒、夜不归宿的不良行为,实施了窃取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为了预防其再犯,必须向其失职家长敲响警钟。

 


在家庭教育联合指导工作站,检察院向小明的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向小虎和小强的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函》。检察官、家庭教育协会指导老师就家庭教育内涵、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有效家庭沟通、培育良好家风、做好生活规划等方面与家长进行沟通,有针对性指导失管失责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通过指导,三名家长意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对于孩子犯下的错误,意识到自己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表示一定遵从指导令和指导函的内容,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

本次在“同心护蕾”家庭教育联合指导工作站,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指导函》,并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失管未成年人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将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责落到实处,是做好家庭教育指导的新举措。

下一步,威县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同心护蕾”家庭教育联合指导工作站的平台作用,用活家庭教育指导资源,依法适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相关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为有效提升家庭教育质量提供法律依据,确保家庭教育工作落地见效,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全面实施创造有利条件,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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