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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威县检察院:“空壳公司”专项治理,检察护企在行动
时间:2024-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商事登记便利性,注册空壳公司用于虚开增值税发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公司登记秩序,同时也破坏市场秩序。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威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对近年来办理的涉税、涉企、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帮信等刑事案件进行了梳理筛查,发现在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件中,被告人孙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让他人在未实际经营打算情况下注册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等手续,后将该套手续卖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孙某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刑。近期对相关涉案企业市场主体通过大数据查询市场主体登记、税务缴纳、养老保险缴纳以及水电费等相关信息,认真开展比对分析,发现仍有部分“空壳公司”处于存续状态,存在再次被用于犯罪、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破坏正常营商环境的风险。为强化溯源治理,斩断“空壳公司”充当犯罪工具后路,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近日,威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对“空壳公司”专项治理召开了听证会,听取了各方意见,会上公开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送达了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对涉案空壳市场主体进行注销,加强对“空壳公司”监管力度,针对长期无实际经营业务、连续两年以上未年报且未进行纳税申报、已判决生效的为违法犯罪提供服务、便利的“空壳公司”列为重点打击治理对象建立常态化案情通报机制,实现对“空壳公司”的动态清理、常态化清理。


为加强“府检联动”,听证会后,检察院召集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局、税务局、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召开座谈会,会上,检察院首先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空壳公司清理专项监督活动的背景和要求,与会各方围绕何为“空壳公司”、“空壳公司”与“僵尸企业”是否等同等问题进行探讨,同时就公司注册登记流程、信用监管方式、监管中存在的漏洞、“空壳公司”治理路径、难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统筹、交流会商和研判等方面达成共识,签订了关于印发《关于建立综合治理空壳市场主体 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


目前威县行政审批局已对涉案6家公司依法进行了注销。今后,本院将以“检察护企”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加强“府检联动”,强化检行协作,打通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信息壁垒,利用大数据筛查线索,凝聚治理合力,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注入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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