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度
时间:2021-06-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24日在威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吉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我院在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一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保障全县高质量赶超发展

全力抗疫展现检察担当。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我院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力投入抗击疫情斗争之中;常庄镇孙庄村发现确诊病例后,根据县委决策部署,检察长坚守一线指挥抗疫工作,直至取得全面胜利;我院先后出动警力66人次,参与分包片区防控卡点值守、社区排查2800余人次。依法从快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对王某某销售假口罩案依法提起公诉,有力保障防疫秩序;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监督督促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超市、菜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检查,排查疫情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为确保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两不误,采用“非接触式”检察办案模式,远程庭审98人次,远程送达法律文书150件。

持续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中,坚持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起诉此类案件67人,有效消除相关风险隐患。在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战中,积极探索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发放司法救助金5.8万元,救助贫困群众10人,防止和减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聚集“两不愁、三保障”为建档立卡户解决问题20余件,顺利通过全国普查;由于扶贫工作突出,我院两名驻村第一书记分别被评为省“优秀第一书记”和全市“乡村振兴典型人物”,一支驻村工作队荣获省“先进工作队”称号。在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探索“刑事打击与公益诉讼一体化推进”模式,整合司法资源,集中办理环境污染类案件,批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617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向当事人追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42.68万元。

稳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到分包帮扶的17家企业,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化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实际困难问题25件,有效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依法从严快捕快诉妨害复工复产、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1215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聚焦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威县、法治威县

奋力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高标准推动“六清”工作,对黑恶势力依法严厉打击,形成压倒性态势。准确把握黑恶犯罪在县域范围滋生蔓延特点,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健全打击、整治、治理长效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向公安部门移交涉恶涉黑线索2条,依法批捕起诉涉恶犯罪案件15人,2名首要分子分别被判处二十年和十九年有期徒刑,对黑恶势力形成有力震慑,净化社会风气;对发现的社会治理和行政监管方面漏洞和问题,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进一步整合司法资源,未检工作实现集约化和专业化办理;构建“捕诉监防教”工作模式,落实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16人,起诉案件1832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3人、附条件不起诉9人。同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签订关于构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未成年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避免案件侦查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提高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保护水平;由于工作突出,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荣获邢台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一名检察官荣获邢台市“青少年维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创新。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化解社会矛盾的价值功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8.61%,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1.78%,法院采纳率达99.42%,节约了司法资源、化解了社会矛盾、修复了社会关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造“枫桥经验”威县检察版,狠抓“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民心工程,检察长亲自接待群众来访3,批转信访件8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率均达到100%,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首办环节。加强法治宣传,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网络诈骗、禁毒戒毒、生态环境保护等各类主题宣传9次,利用国际家庭日、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等节日,开展“木兰有约”普法宣传8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聚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立足提升诉讼监督质效,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始终保持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70人,提起公诉297394不批准逮捕52人,不起诉2730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刑事“案-件比”降至1.0355,位列全市第三。坚持“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司法理念,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撤案6件,排除非法证据2件,纠正侦查活动中违法行为9件,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7人。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19家行政单位联网实现案件信息共享,及时对行政处罚案件监督。深入开展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推动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常态化。不断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5件,发出社区矫正纠正违法通知书35件;大力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向法院发出财产刑纠正违法通知书30件;开展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项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件、纠正违法通知书8件。

立足构建多元化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民事检察工作中,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9件,和解息诉案件3件,提请抗诉案件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9件,法院采纳19件,采纳率100%;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3件;行政检察工作中,加强非诉执行监督工作,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加强与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日常工作联络机制,形成了优势互补、多方联动的矛盾化解工作新格局。2020年,共办理行政督促履职案件23件,非诉执行案件12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件。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以“老护城河”治理为契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城管等部门探索建立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定期沟通,实现信息共享,该项工作得到了省市院充分肯定开展英烈保护、食品药品“四个最严”专项监督等活动,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未成年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积极探索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2020年,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1件,相关行政机关均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聚焦法律监督能力提升,强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不懈抓好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落实到每一项具体检察工作中。努力提高政治素养,开展检察长讲党课活动2次,举办思想政治大培训4次,组织理论知识考试2次,创作了“战疫微视频”“微党课”“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学习短视频,丰富党员干警学习形式。圆满完成机关党总支换届和支部调整工作,将原来的3个支部增设为5个支部,坚持支部建在部室,原则上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支部书记,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这条主线,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落实“三个规定”要求,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检察人员被“围猎”现象,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防止有权任性,不让检徽蒙尘。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检察官业绩考核机制,制定《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核办法》,突出对办案质量和“三个效果”的评价,激励检察官履职尽责。健全检务督查机制,成立检务督查小组,对机关“党务、业务、事务”进行全面督查,形成对检察权全方位、全覆盖的立体监督格局。积极推进网上检察室建设和使用,推动办案数据共享,上传各类案件1447件,发现监督线索293条,已全部完成审核监督。

突出加强专业化建设。大力推动检察教育向实战化、信息化发展,扎实开展各类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知识讲座和业务竞赛等活动,2名干警分获全市“优秀公诉人”和“案管业务能手”荣誉称号;在国家级期刊发表各类调研文章21篇。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贯彻《民法典》,把推动民法典全面实施作为一项融政治与业务为一体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把体现人民至上的民法典精神真正落实到检察办案全过程。

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诉讼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不断丰富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渠道,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各类案件8件;组织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到检察机关互动交流广泛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行阳光检察,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00件、法律文书338、重大案件信息216条,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全面推行检察公开听证工作,召开各类听证会6次,实现“公平、公开、公正”的有机统一。

各位代表,2020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成绩,归功于正确领导,归功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归功于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全院干警的辛勤努力。在此,我谨代表人民检察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全县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仍有结构性短板,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还需努力;三是法律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检察建议刚性不足、落实不力;四是检察产品供给侧与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新需求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五是检察队伍专业素质和司法能力与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1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和市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威县奋力夺取“十四五”发展良好开局、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一是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每一项具体检察工作中,推动讲政治与强业务深度融合、抓办案与顾大局有机统一;从严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检察工作重要情况、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及时向县委和市院党组请示报告。

二是主动作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委“一四六八”总体思路,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深化“六稳六保”工作,坚持“依法平等”原则,做深做实民营经济保护;探索公益诉讼检察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效衔接,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助力乡村振兴。

三是坚定不移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持续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积极推进刑事和解制度运用,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努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坚持不懈抓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筑牢社会安定基础。

四是弛而不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检察人员能力素质建设,把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要求真正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过程中;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水平;抓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常态化抓好廉政建设,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实,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时序不停滞,奋斗路更长。新的一年里,我们委和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职尽责,主动把“四大检察”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为威县一地一域之治,为威县实现高质量赶超发展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友情链接
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