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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度(2020)
时间:2020-03-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8日在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吉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我院在县委和邢台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系列全会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树品牌意识、创一流工作”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改革发展中开创了新的局面。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我院把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强化平等保护理念,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批捕起诉此类案件25。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专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送法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民营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在服务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中,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等各类金融犯罪,批捕起诉此类刑事案件1115认真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先后开展了4木兰有约普法知识讲座,通过鲜活的典型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主动跟进监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帮助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35万元在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我院派出的四支驻村工作队,认真开展精准扶贫脱贫工作“春风化雨”“群众有困难,党员第一个到”等活动,为贫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县委对贫困群众的关心、爱护和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由于扶贫工作成绩突出,两支工作队分别荣获省、市级“先进驻村工作队”称号,四名同志分别荣获省、市级“优秀第一书记”和省、市级“优秀工作队员”称号。在服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我院和环保部门先后开展了2次大型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次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从新闻热点中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案件,逐件调查核实,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201910月,我院利用互联网平台发现绿源垃圾处理厂排放臭气事件,立即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向城管和生态环境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垃圾处理厂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到位。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刑事犯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类案件1315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化解信访矛盾,“两会”期间,2017年以来上访案件逐核查,在做好接访稳控的基础上有效化解信访隐患4;严格落实高检院信访案件7日内程序性答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的要求,采取书面、当面、电话等形式答复29,答复率、办结率和矛盾隐患化解率均实现100%,为我县信访稳定贡献检察力量主动参与校园治理,织法治进校园活动6次,检察长、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进校园授课16余场次,受教育学生4500次;利用警示展板进行普法教育5次,参观教育基地2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依法开展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工作,批准逮捕4697不批准逮捕1012人,提起公诉46108,其中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3778人,起诉44100人,分案起诉11组织亲情会见18次,羁押必要性审查1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监护人到场参与讯问56次,心理疏导45次,观护帮教6

二、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运用批捕公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捕诉一体、专人专办工作机制,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64231提起公诉340471人,不批准逮捕4857人,不起诉1013人。突出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对黑恶势力犯罪做到快捕快诉,从严打击;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沟通联系,做到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办理案件,是黑恶势力一个都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不拔高、不凑数,做到不枉不纵,定性准确,打击精准。一年来,批准逮捕涉恶案件534人,提起公诉538人,发现涉恶线索23人,已全部移交公安机关。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学习贯彻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和“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办理刑事案件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03263人,适用比例达到了55%,其中66人做出不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精准量刑建议197件,法院采纳172件,采纳率为87.3%,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134件,占比为75.3%大大提高了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坚持对重特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刑事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坚持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对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按照起诉、庭审的证据标准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4件,提出侦查建议15条,追捕漏犯6人,追诉漏罪漏犯12件23人,减少了文来文往,提高了办案效率。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

通过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执行监督、民事诉讼申请监督案件,及时发现和纠正诉讼中的违法情形,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1人,排除非法证据4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5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审判机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明显不当判决提起抗诉3件,改判3件;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2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量刑裁判提出意见和建议。刑事执行监督:向人民法院发出财产刑纠正违法通知书34件,向司法行政部门发出社区矫正纠正违法通知书44件,向看守所发出刑事执行纠正违法通知书20,发出检察建议18临场监督执行死刑1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27件,全部予以变更;严格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监督督促人民法院3名符合特赦条件的服刑人员公开宣告特赦;根据市院部署,组织开展了对公安机关2019年办理的刑事案件适用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情况进行了专项检察监督,对240多起此类案件展开审查,对从中发现的重财保、轻人保、没收保证金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理各类民事案件24件,办结执行监督案件6件,支持起诉案件5件,对生效民事裁判提请抗诉1件;发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检察建议12件,均被采纳

四、大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贯彻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规定,牢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责和使命,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报告或通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强与监委、公安、法院、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作配合,赢得广泛共识和支持。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6件,其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案件25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3件,国有土地出让及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2件,英烈保护领域案件1,其他领域案件5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该案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人出资修复被污染的土地,法院已开庭审理

五、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在监督下提升检察公信力

一年来,我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要检察工作事项、重大案件办理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县委对检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常委会报告2019年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审议意见改进工作;通过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和基层群众到检察机关视察调研,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案工作区、案件管理中心,提升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直观认识;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依托业务系统,向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等推送程序性信息471条,通过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87件,法律文书241份,发布检察信息120余篇,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六、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铁军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强化政治建设。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持续推动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制定方案,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开展主题教育的组织领导;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论述摆在首位,把学习研讨成果转化为司法办案、服务大局、检察改革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实绩;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和为期5天的集中学习交流,到抗日军政大学、李保国纪念馆等地进行了参观学习,召开了2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剖析原因、整改落实,批评自己态度诚恳、深刻到位,批评他人辣味十足、不讲情面,真正起到对症下药、祛除病痛、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担当作为的作用,基本达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教育效果

大力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原则与内容,更加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改革后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3个精简为5个,构建起相互配合、衔接顺畅的检察权运行新模式,极大地促进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激发了全院干警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提升司法水平。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45人次,推进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应用,突出加强对办理金融、网络信息、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等新型案件的学习历练;参加高检院举办的领导干部知识讲座21期,参加培训300余人次;积极运用高检院检答网学习交流平台,进一步拓宽学习研讨渠道,增加知识储备,提升办案素能。

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检各项措施。认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不断强化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筑牢廉洁司法的防线;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及内部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办理等规定,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有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1人次,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廉政教育2次,做到警钟长鸣

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归功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归功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归功于县政府、县政协及全县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全院干警的辛勤努力。借此机会,我代表威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全县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一是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效果和质量还不够高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三是法律监督力度、刚性还不够大,监督效果和效率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检察工作亮点和精品还不够多,追求极致的意识还不够强;在队伍建设上,高素质、复合型检察人才比较缺乏,队伍的素质能力、纪律作风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和市院各项决策部署,树牢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坚持服务大局、服从大局,强化风险意识、担当精神,立足检察职能,为我县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一是更加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自觉把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高昂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新时代检察工作中。

二是更加主动融入全县发展大局,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创新工作思路和服务方式,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有效服务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更加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定不移“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强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主导责任,不断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节约司法资源,推动矛盾化解大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更加主动地转变司法理念,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落实高检院党组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转变理念思路,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狠抓工作落实,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动力,积极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充分、协调发展

五是更加有力地推进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过硬检察队伍。进一步强化检察官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复合型、专家型人才,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深化检察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铸就忠诚担当的政治品格;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和规范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净化检察机关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奋力开创新时代威县检察工作新局面,助力我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我县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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