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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年度
时间:2018-07-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3月 2日在威县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吉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县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省院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五检”总体工作布局,积极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保障大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坚持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为基本任务,把司法办案、法律监督作为服务经济建设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找准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着力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

多措并举,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平等保护各类企业权益按照县委提出的抓住新机遇、引领新常态、实现大跨越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新思路,探索新途径,延伸检察触角,创新服务举措,积极为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出台了《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有效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部门职能的不同,有针对性地对服务协同发展和综合改革进行具体分工,明确承办部门和责任人、服务措施和方式、办结时限和责任追究,建立服务协同发展和综合改革的长效机制;在查办涉企案件时,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使用强制措施,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间断企业指挥系统,最大限度维护涉案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涉企刑事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从快批捕起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2起,有力地震慑了犯罪,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去年7月份、11月份,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童建明,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邢伟先后来我院进行调研,对我院服务经济建设和开展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与公安、环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互衔接机制的有效运行。先后召开联席会议3次,研究分析工作形势,监督相关部门移送犯罪案件线索5件,立案监督危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2件,对立案侦查活动跟进监督,加大打击力度,遏制多发态势;提起公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件12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5件5人。

严肃查办涉农职务犯罪,维护民生民利。严肃查办涉农惠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保障涉农惠民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农民,查办了2名村支部书记贪污扶贫款案件,涉案金额近30万;严肃查办集资诈骗背后的职务犯罪,批捕起诉一起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集资诈骗案件后,依法查办了有关部门3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围绕法律监督、司法办案这个中心,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一起抓,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2件15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件10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5人,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3人,全部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有10案12人作出有罪判决。去年初,抽调精兵强将,参与办理省纪委牵头交办的衡水市委原书记陈贵受贿案,立案查处贿赂犯罪嫌疑人6人,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在打老虎的同时,不放松打苍蝇,先后查办了4名村支书贪污涉农资金案件,有力地维护了民生民利,为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地生根提供司法保障;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主动扩大预防深度和广度,完成预防调查4次,开展警示教育8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3次,临场监督招投标32次,发现并移送案件线索4件。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从严惩处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2人,追捕4人;受理公诉案件148件210人,依法提起公诉144件205人,依法追诉漏犯7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适度,不批捕、不起诉3人。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和措施,主动在化解社会矛盾中修复社会关系,依法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8件60人,均得到妥善处理,没有越级访和赴省进京上访案件。

 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把易发生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加大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该立不立案件3件、不该立而立案件1件,书面纠正违法6件,提出抗诉2件。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提出监督立案、执行检察建议18件,办理督促履职案件41件,支持起诉9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牵头协调司法局及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重新核对,摸清底数,逐人建档,将全县219名社区矫正人员全部纳入监管视野,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纠正监管违法1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10件10人,变更强制措施10人;监督督促对裁判生效财产刑罚尽快执行到位,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强化对自身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用比监督别人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监督自己。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规范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依法严格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各项法定权利和义务;认真落实、严格执行“两高”、“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各项诉讼权利,建立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搭建起四级检察院纵向贯通、横向集中、资源共享的执法办案平台,将执法管理和监督制约的触角深入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环节;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全流程节点监控,完善涉案财物统一监管职能,加强对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移送的监督;根据上级院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和环节,重点整治十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收到明显效果。

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拓宽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和载体,在便民利民、公开实效、保障措施上下功夫。截止目前,已接待来访群众960余人,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网公开推送案件流程信息查询310件,公开法律文书62份,公布重要案件信息8条,申请阅卷13次;积极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务”新模式,借以提高新媒体时代检务公开整体效能,经验做法被上级院推广。

实施科技强检,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先后三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科技强检工作,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沟通,得到充分肯定和支持。已调整电子侦查技术用房8间,建筑面积达196平方米,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邀请有关专家对反贪、反渎等部门人员进行培训,做到广泛深度应用。

三、紧紧围绕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队伍建设的根本性、基础性地位,着力强化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提升队伍素能,为检察工作全面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每名党员干部真正把“三严三实”作为自已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作为自己的修身之本、成事之要,进一步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自觉在“三严三实”要求上发挥表率作用;加强党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决策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努力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全面提升检察人员收集和审查证据、适用法律、释法说理、舆情应对等能力;组织班子成员参加了市院组织、中国政法大学承办的新时期检察业务能力提升班,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上级政法大讲堂、检察大讲堂培训;开办了具有我院特色的“学规范、明权限、严程序”大讲堂,每周抽出两个学时,有一名院领导或业务骨干,结合分管工作、岗位实际,讲解最高检《检察机关执法基本规范》,确保每位检察人员对基本要求和各项规定熟知应会,让每一个执法行为都符合规范。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最高检《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坚守各项铁规禁令,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公务用车管理、赃款赃物管理等制度,把住案、车、财、物关,不给违法违纪留一点空隙;不断强化干警廉洁从检意识,引导干警树立司法必公正、为检必清廉的职业操守,对为检不廉和自身腐败问题零容忍。以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深刻反思,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深深体会到,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足和问题。一是查办职务犯罪力度还不够,与党和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面对适应和服务经济新常态这一重大课题,我们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服务我县综合改革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键之年。我院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县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省院“五检”总体检察工作布局,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服务意识、规范意识,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以新举措适应新常态,更加自觉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协同发展大格局之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我县协同发展、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更加有效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更加有力地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促进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意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促进防范经济风险,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更加有效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注重以案释法,促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三是更加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继续保持打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进一步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防范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更加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下大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提升“司法产品”质量,让规范司法成为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和行为习惯。

 五是更加有效地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政治建检、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扎实地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把素质兴检作为根基和动力,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检察工作执法规范,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谱写威县“十三五”发展的壮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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