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单位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现将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五)负责对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依法受理核准追诉案件,审查是否上报。
(九)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十)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
(十一)组织检察工作中法律政策具体应用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检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十三)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十四)负责本院检务保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完成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机构设置:
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威县人民检察院 |
行政 |
副处(县)级 |
财政拨款 |
二、单位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单位当年全部收入。2024年预算收入119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9.40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0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7.61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威县人民检察院年度单位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4年支出预算119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8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528.71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63.12万元;项目支出505.18万元,主要为综合事务管理经费、2024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政法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聘任制书记员经费(个人部分)等项目支出。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4年预算收支安排1197.01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4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3.17万元,主要为事业工勤、书记员人员经费在项目列支,压减经费,缩小开支。项目支出增加254.18万元,主要为事业工勤、书记员人员经费在项目列支,办案量增加,使用需求增多。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63.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4年,我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30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的要求,不高于上年“三公”经费。
五、单位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及绩效目标
9、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
项目编码 |
13050023P000CGR100594 |
项目名称 |
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 |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
预算数 |
20.87 |
其中:财政资金 |
20.87 |
其他资金 |
|
完成检察院办案需要,提高检察官队伍素质,达到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效果。 |
资金支出计划(%)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25% |
50% |
75% |
100% |
绩效目标 |
1.达到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效果。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各项检察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
各项检察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
≥95% |
转移支付资金文件 |
数量指标 |
各项检务保障工作完成率 |
各项检务保障工作完成率 |
≥100% |
转移支付资金文件 |
时效指标 |
工作按时完成率 |
工作按时完成率 |
及时 |
转移支付资金文件 |
成本指标 |
经费使用率(%) |
经费使用率(%) |
≥95% |
转移支付资金文件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信访投诉办结率 |
信访投诉办结率 |
≥90% |
转移支付资金文件 |
社会效益指标 |
网络生态环境 |
网络生态环境 |
≥95% |
转移支付资金文件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影响 |
生态影响 |
≥98% |
转移支付资金文件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 |
维护社会稳定 |
≥95% |
转移支付资金文件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 |
转移支付资金文件 |
10、下达2023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编码 |
13050023P000CGR101040 |
项目名称 |
下达2023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
预算数 |
8.1 |
其中:财政资金 |
8.1 |
其他资金 |
|
用于检察业务费和装备费,保障检察工作效率提升 |
资金支出计划(%)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25% |
50% |
75% |
100% |
绩效目标 |
计划将中央地方补助的检察资金用于弥补办公办案、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安全建设等等经费的支出。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各项检察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
各项检察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
≥95百分比 |
转移支付资金文件 |
数量指标 |
各项检务保障工作完成率 |
各项检务保障工作完成率 |
≥95百分比 |
转移支付资金文件 |
时效指标 |
工作按时完成率 |
工作按时完成率 |
≥95百分比 |
转移支付资金文件 |
成本指标 |
经费使用率(%) |
经费使用率(%) |
≥95百分比 |
转移支付资金文件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信访投诉办结率 |
信访投诉办结率 |
≥95百分比 |
转移支付资金文件 |
社会效益指标 |
网络生态环境 |
网络生态环境 |
≥95百分比 |
转移支付资金文件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影响 |
生态影响 |
≥95百分比 |
转移支付资金文件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 |
维护社会稳定 |
≥95百分比 |
转移支付资金文件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百分比 |
转移支付资金文件 |
质量指标 |
各项检察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
各项检察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
≥95百分比 |
转移支付资金文件 |
数量指标 |
各项检务保障工作完成率 |
各项检务保障工作完成率 |
≥95百分比 |
转移支付资金文件 |
11、综合事务管理经费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
项目编码 |
13050024P009281100521 |
项目名称 |
综合事务管理经费 |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
预算数 |
73 |
其中:财政资金 |
73 |
其他资金 |
|
用于支付机关专项业务费、办公费、委托业务费,购置——商品,购买——服务。 |
资金支出计划(%)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25% |
50% |
75% |
100% |
绩效目标 |
1.用于支付机关专项业务费、办公费、委托业务费,购置——商品,购买——服务,确保机关正常运转。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综合事务完成率 |
综合事务完成率 |
≥100% |
年度工作计划 |
质量指标 |
做好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
做好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
≥100% |
年度工作计划 |
时效指标 |
办公用品采购及时率 |
办公用品采购及时率 |
及时 |
年度工作计划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成本控制 |
≥100百分比 |
年度工作计划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办公经费、专用材料费 |
办公经费、专用材料费 |
预算范围内 |
年度工作计划 |
社会效益指标 |
扫黑除恶件数 |
扫黑除恶完成情况 |
个数 |
年度工作计划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影响 |
生态影响 |
减少生态影响 |
年度工作计划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办公基础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
办公基础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
≥100% |
年度工作计划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率 |
满意率 |
≥100% |
年度工作计划 |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威县人民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2.13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249022威县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
采购物品名称 |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政府采购金额(当年单位预算安排资金) |
2024年预留中小微企业份额 |
项目名称 |
预算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财政专户核拨 |
单位资金 |
财政拨款结转 |
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
2024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 |
83.00 |
防火墙 |
A02010301 |
个 |
1 |
5.90 |
5.90 |
5.90 |
|
|
|
|
|
5.90 |
|
2024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 |
115.00 |
台式计算机 |
A02010105 |
台 |
20 |
0.69 |
13.73 |
13.73 |
|
|
|
|
|
13.73 |
|
2024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 |
115.00 |
复印机 |
A02020100 |
台 |
20 |
0.63 |
12.50 |
12.50 |
|
|
|
|
|
12.50 |
|
注:同一采购目录序号的物品,其单价会因配置规格不同而变动,均符合资产配置标准。涉密采购事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注:无政府采购预算,空表列示。
七、国有资产信息
威县人民检察院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288.02万元(详见下表)。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55.00万元,已按要求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详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单位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249022威县人民检察院 |
截止时间:2023-12-31 |
项目 |
数量 |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
资产总额 |
|
2288.02 |
1、房屋(平方米) |
5824 |
648.27 |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
2145 |
238.00 |
2、车辆(台、辆) |
10 |
176.77 |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
14 |
677.00 |
4、其他固定资产 |
1339 |
785.98 |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