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财务信息
2019年度威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信息公开(2020)
时间:2020-05-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度威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邢台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查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院交办的案件或其它事项。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依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4)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出公诉,并派员出席法庭,切实履行侦查监督、审查监督、庭审监督职责。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单位为独立编制、独立核算政法机关,机构情况较往年无变动。

3本单位年末实有人数63人。其中在职人员63人,包括政法机关人员5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3人。原因是2019年调出1人,退休2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概述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2019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着力推进法治威县和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效。

一、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

二、立足职能强化服务举措,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完善。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依法保障民生民利。

三、深化检察工作改革创新,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探索案件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机制改革创新,积极推广检察信息化应用。

四、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始终把执法能力建设作为重要前提,始终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重要核心,始终把外部监督制约作为重要保障。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预算安排收入9991900元,2018年预算安排收入9790000元,2019预算安排收入比去年增加201900元,主要原因是2019新招录5名公务员,人员增加。

2019年预算安排支出9991900元,2018预算安排支出9790000元,2019预算安排支出比去年增加201900元,主要原因是2019新招录5名公务员,人员增加。

年度执行中,2019年调整后预算收入11261048.38元,2018调整后预算收入10423150.06元,2019年调整后预算收入比去年增加了837898.32元,主要原因是2019新招录5名公务员,人员增加本年度在职人员工资调整。预算年度中追加监察监管场所建设项目经费。

2019年调整后预算支出11901043.02元,2018调整后预算支出10516532.49元,2019年调整后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了1384510.53元,主要原因是2019新招录5名公务员,人员增加本年度在职人员工资调整。预算年度中追加监察监管场所建设项目经费。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年决算收入11261048.38元,比上年度增加了837898.32,增幅为8.04%2019年全年决算支出11123958.49元,比上年度增加了607426元,主要原因是2019新招录5名公务员,人员增加本年度在职人员工资调整。预算年度中追加监察监管场所建设项目经费。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2019年预算安排收入9991900元,决算收入11261048.38元,2019年预算安排支出9991900元,决算支出11123958.49元。

22019年实际收入支出与预算存在差异,主要为:

2040401行政运行1269148.38

主要原因是部分为工资调整、预算年度中追加监察监管场所建设项目经费。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2019年人员经费收入5937287.78元,占总收入52.72%,日常公用经费收入2014645.27元,占总收入17.89%,项目收入3949109.97元,占总收入的35.06%2019年人员经费支出5937287.78元,占总支出52.7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13860元,占总支出14.51%,项目支出3949109.97元,占总支出的35.5%

2)收入支出按部门所属单位分布情况。

威县人民检察院只有本单位一个预算单位。

3)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261048.38元,财政拨款支出11123958.49元。与上年度相比,本年收入增加837898.32元,增幅为8.04%,本年支出增加607426元,增幅为5.78%,原因是2019年度部分人员增加本年度在职人员工资调整;预算年度中追加监察监管场所建设项目经费。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与上年对比:2019“三公”经费支出25000元,2018“三公”经费支出45688元,其中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20688元,比去年减少20688元,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元,与去年持平。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我单位厉行节俭的原则压减“三公”经费开支。

与预算对比:2019“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0000元,实际支出0元,比预算减少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5000元,实际支出25000元,与预算持平。缩减原因:厉行节俭的原则压减“三公”经费开支。

2019年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本年公务用车购置量为0,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2)会议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本年会议费支出7272.60元,年初预算为20000元,上年决算为20500元。

3)培训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本年培训费支出45145元,年初预算为90000元,上年决算为34500元。

4)其他对部门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5)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单位无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财政拨款收入去年为10423150.06元,今年为11261048.38元,今年比去年增加837898.32元,增幅为8.0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部分人员增加本年度在职人员工资调整;预算年度中追加监察监管场所建设项目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去年为10516532.49元,今年为11123958.49元,今年比去年增加607426元,增幅为5.78%。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部分人员增加和本年度在职人员工资调整;预算年度中追加监察监管场所建设项目经费。

2019年基本收入7951933.05元,占总收入70.61%,项目收入3949109.97元,占总收入的35.06%2019年基本支出7551147.78元,占总支出67.88%,项目支出3572810.71元,占总支出的32.12%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9年末我单位结转结余777084.53元。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概述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预期绩效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强化检务保障、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全面推进威县检察院建设、检察监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等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高检、省院和市县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找准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加强公正廉洁执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9年度我单位实际完成情况,主要是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依法提出审查意见,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切实做好“两会”及国庆期间检察信访工作和涉法涉诉信访重点人员稳控工作,加大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的研判力度,及时进行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杜绝非法赴省进京上访或其他社会不稳定情况。有效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率大于95%

2.概述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如有)。

威县人民检察院无下属单位。

3.概述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我单位重点项目为公诉和审判监督、检察监督,积极推进公诉和审判监督、检察监督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绩效评价为优,绩效评价结果,无问题及建议。

(五)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无存在的问题

三、资产负债信息分析

(一)资产信息情况。

对资产信息进行分析,主要分析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影响等。

2019年末单位资产合计307668元,其中固定资产307668元,比上年增加20850元,其中增幅6.77%,变动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新增了固定资产。

(二)负债信息情况。

对负债信息进行分析,主要分析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影响等。

2019年度我单位无负债。

行政单位

行次

年初数

年末数

栏次

 

2

1

一、资产合计

1

12,246,643.36

9,529,719.35

    流动资产

2

 

0.00

      库存现金

3

0.00

0.00

      银行存款

4

 

400785.27

      财政应返还额度

5

0.00

376299.26

      应收账款

6

0.00

0.00

      预付账款

7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8

0.00

0.00

      存货

9

0.00

0.00

    固定资产

12

22,715,580.31

20,816,104.30

      固定资产原价

11

22,715,580.31

20,816,104.30

二、负债合计

24

0.00

0.00

    流动负债

25

0.00

0.00

      应缴财政款

26

0.00

0.00

      应缴税费

27

0.0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28

0.00

0.00

      应付账款

29

0.00

0.00

      应付政府补贴款

30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31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2

0.00

0.00

    长期应付款

33

0.00

0.00

    受托代理负债

34

0.00

0.00

三、净资产合计

35

12,246,643.36

8,752,634.82

    财政拨款结转

36

0.00

0.00

    财政拨款结余

37

 

0.00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38

0.00

0.00

      其中:项目结转

39

0.00

0.00

    资产基金

40

12,246,643.36

8,752,634.82

    待偿债净资产

41

0.00

0.00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2019年,本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门要求进行决算组织、编报、审核工作,并严格按照决算公开要求,按时完成了年度决算公开工作。

(二)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开展顺利。

 威县检察院无附属单位。

(三)对部门(单位)决算管理及报表的设计赞同,无意见。

(四)对决算管理、报表设计及加强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工作无建议。

 

 

友情链接
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