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在我院党组的领导下,统筹组织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成员由本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检察官代表等7人组成,主任由检察长担任。
一、检察官考评委员会
主 任: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晓波
副主任: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张光晗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王 丽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赵 华
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李向平
委 员:第一检察部主任 罗忠爱
第二检察部主任 潘 硕
二、检察官考评委员会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修订《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等;
2.组织制定、修订我院实施细则、实施方案等;
3.组织实施我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
4.审查办理检察官对业绩考评结果的异议申请并作出处理决定;
5.根据考评结果,对年度考评不合格、连续两年不参加考评,或经考评委员会认定不能胜任检察官职务的检察官,提出退出员额建议;
6.其他应当由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履行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