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威县检察院不断完善检委会工作机制,强化检委会职能作用,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发挥“智囊团”和“过滤器”作用,常态化推动年轻干警列席检委会,不断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升检委会工作质效。
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检委会决策之效。为提高检委会工作的前瞻性和计划性,制定《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检委会例会制,规范检委会工作流程,明确检委会议题的准入条件、操作程序及议事规则等内容。加强会前审核把关,对上会案件材料实行严格、全面、双向审查,对符合上会条件的议题,根据案件事项紧迫程度,提出会议议程建议,报检察长决定,并提前3日将会议通知、上会案件材料等发送至各检委会委员及相关列席会议人员,进一步增强委员办案的亲历性,提高委员发表意见的准确度。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意见,由事项承办人或者办案检察官修改、补充,强化检委办“过滤器”作用,当好参谋助手,充分履行提请议题会前审查职责。
强化能力建设,发挥出检委会的职能作用。制定《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题学习制度》,加强检察委员会委员的理论业务学习,提高检委会委员政治水平、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和决策能力,每次检委会讨论案件前,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检察长检察工作新理念、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内容以及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指导性案例等方面的知识,同时,检察人员结合办案工作实践,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分享成功经验。
强化专业化建设,强化检委会辐射作用。常态化推行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推动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通过对具体案例的思考和审视,不断提升自身运用综合思维分析研判法律问题的业务素能,积累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经验,推动青年后备力量的进步成长,从而不断使青年干警承担起、实践好检察生力军的砥柱作用。
下一步,威县检察院将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和提高议事议案决策水平为重点,加快检察队伍政治建设和专业化建设深度融合,提升检委会工作的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充分发挥检委会在司法办案中决策、监督、指导作用,以高质量检委会学习带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