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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人民检察院历史沿革
时间:2019-08-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威县人民检察院历史沿革

 

1954年威县人民检察署成立。1955年,威县人民检察署改称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上级任命。1958年,威县、南宫、清河三县合并,成立南宫人民检察院。1961年,恢复威县建署,县人民检察院同时恢复。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检察工作有人民解放军公检法机关军事管制小组管理。1973年,撤销军管,检察工作由县公安局预审股负责。19788月重建威县人民检察院。1980年,威县院下设办公室、刑事检察科和法纪检察科。1982年,增设经济检察科和监所检察科。1985年,检察长由科级升为副县级,由县人民大会选举产生。1987年开始实行回避制度,本县籍人不准任检察长。1988年,增设控告申诉检察科和举报中心。19891月,刑事检察科分为刑事检察一科和刑事检察二科。2002年,根据中共威县县委关于印发《威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威办字[2002]25号),威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2006年,“渎职侵权检察科”基础上设立“反渎职侵权局”,反渎职侵权局内设综合科、渎职犯罪侦查科、侵权犯罪侦查科;反贪污贿赂局机构规格由副科调整为正科,反贪污贿赂局内设综合指导科、侦查一科、侦查二科;同年,增设“人民监督员办公室”。2012年,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未成年人刑事监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2018年,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转隶到县监察委员会。2019年,威县人民检察院设有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5个内设机构。核定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9人,纳入省政法编制37人,实有干警61人,其中在职61人(含9名书记员,11名聘用制书记员,4名事业人员);设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政治部主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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