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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有约】检察官送上开学第一课:守护花季,“未”你而来,护你成长
时间:2023-09-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秋高气爽开学季,普法教育正当时。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9月13日,威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县法院、县司法局、县计生协走进威县第三中学为三中的女同学们开展了以“关于性侵害,我们可能不了解的那些事”为主题的防性侵安全普法教育开学第一课活动,为孩子们的人身安全保驾护航。活动在第三中学报告厅举行,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问答,威县人民检察院赵华检察官任主讲师。

讲座中,赵华检察官根据孩子们的年龄、思想、行为特点,紧紧围绕“认识我们身体的隐私部位、认识什么是性侵犯、如何防范性侵犯、遇到性侵犯应怎么做、遭遇性侵犯后应怎么办”五个方面层层递进,展开讲解。

赵华检察官运用典型案例、生动的语言以及直观的PPT,生动形象地向学生们讲解了防范性侵的基本知识、注意事项以及相应对策,同时鼓励同学们要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遇到侵害时要积极寻求监护人、警察或者是老师的帮助,及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一堂课下来,同学们收获满满,大家在轻松的氛围中掌握了预防性侵害的方法,将预防性侵害方法牢记心间,努力做自己的守护者。

守护花季,“未”你而来,护你成长。通过此次防性侵安全教育专题讲座,让同学们对未成年人性侵犯的危害和防范知识有了更加直观、全面的认识,有效增强了学生防性侵意识,让同学们懂得面对侵害自己身体的行为要敢于说“不”,提高了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为预防性侵案事件的发生构筑了一道坚实的防线,营造了积极健康、和谐向上的成长环境。

普法宣传教育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威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木兰有约法治宣传制度,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模式,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校园”活动,织密织牢青少年法治保护网,为校园法治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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