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引导广大妇女关注民法、学习民法、运用民法、维护民法,运用《民法典》保护自身合法权益,8月19日,威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王丽,同威县人民法院女法官贾艳华、女律师赵淑丽组成威县“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和威县妇联联合开展民法典法治宣讲活动,威县三级妇联干部130多名参与本次活动
宣讲中,王丽等三位讲师对民法总则的相关法律知识,特别是《民法典》与婚姻家庭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详细解读,内容包括结婚、哺乳孕期、家庭关系、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后抚养权等。同时,还向妇女群众解读了网上热议的离婚冷静期等备受关注的内容。


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深了全县妇女干部对《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让她们懂得了《民法典》是妇女自身权利的“保障书”,进一步提高了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意识和能力水平。下一步,木兰有约”宣讲团将持续开展进乡村、进企业、进企业等宣讲活动,大力宣传《民法典》,推动《民法典》的落实,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