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破解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监管难题,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基础上,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威县检察院近日研究出台了《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将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等13种行为列入负面清单,建立健全了情况报告、谈心谈话、家庭协同、责任追究等四项工作机制,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的管理监督,推动检察业务与检察队伍健康发展。
用好情况报告制度,实时掌握干警动态。建立完善“八小时以外”重大活动、重要事项报告和登记制度,要求干警及时报告参加商业活动、治安纠纷、家庭重大变故、直系亲属被立案及节假日外出等重大活动、重大事项,建立检务督察专报日志,完善个人廉政档案并动态更新,实时监督干警“八小时外”活动。同时,由检务督察部门会同派驻纪检组对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进行定期分析研判,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处置,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用好谈心谈话制度,夯实日常监督防线。充分发挥谈心谈话防范预警作用,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促使干警不断增强政治意识、严守纪律规矩。抓住关键节点,在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前,在干警职务、岗位、职级变动、办理重大案件时,通过院务会、干警大会等形式及时组织集体谈话,引导干警时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抓住关键岗位,针对刑事检察办案岗位、控告申诉接访岗位等重点岗位,结合廉政风险防控点,由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定期予以提醒,做到警钟常鸣;抓住关键人员,针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必谈、新进人员必谈、临退休干部必谈、出现不良苗头现象的干警必谈,对关键少数、重点人员及时预警、定期提醒,推动干警做到“八小时内外”一副面孔。今年以来,检察长与单位21名重点干警进行了一对一谈话,动态掌握干警思想工作状态,做到既关心关爱,又提醒教育,推动队伍纪律作风大转变。
用好家庭协同制度,发挥家庭监督作用。从强化思想教育、发挥引导作用、争取理解支持、加强沟通联系等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干警家属发挥“廉内助”的作用。建立检察人员家庭信息台账,通过节日慰问、亲情活动、助廉倡议书等形式,与干警家属探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刚性意义,倡导干警家属主动监督好干警在“社交圈”、“生活圈”中发生的细微变化。建立单位与家属互通信息制度,单位定期向家属通报干警“八小时以内”工作状态、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情况,家属及时反映干警思想动态,家庭业余活动、重大事项情况,形成“单位大院”到“家庭后院”监督管理闭环,推动队伍管理向“八小时以外”拓展延伸。
用好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执纪警示震慑。院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履行教育、管理及监督责任,加强对分管人员“八小时外”的管理监督,对发现问题不报告、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检宽松软的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对干警“八小时以外”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及时与派驻纪检组联通联动,予以严肃处理,并做好警示教育,以身边人教育身边事,强化警示震慑,促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