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党组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政治原则,也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组工作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党章以及《条例》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本单位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组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具有特殊地位,是实现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必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兴党,进一步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导向、发挥政治功能,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聚焦重大事项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党组成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强自身建设,以上率下,自觉接受监督,把《条例》精神和要求贯彻践行于党组每一次每一项议事决策之中。
切实增强依法执政本领,既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按照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要求,建立健全党组领导体制机制,保证党的领导主张落到实处,又坚持正确领导方式,把握领导规律,提升领导效果,实现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党组成员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党组及其成员要强化法治思维,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依照党章党规开展,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能突破党规国法办事用权。
党组及其成员要强化政治担当,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严格落实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责任制,把本单位党的建设抓紧抓实,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要始终把自身建设抓紧抓好,加强理论武装,坚定政治信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自觉接受监督,当好示范表率。
总之,检察院党组要充分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责任,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让“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入脑入心,为实现检察工作均衡充分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